公告日期:2026-03-11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就其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持牌證券 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朗廷酒店投資與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的股份合訂單位(定義見本文), 閣下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 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朗 廷 酒 店 投 資
(根據香港法例按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之信託契約組成,
其託管人為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
與
朗 廷 酒 店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70)
發行股份合訂單位之一般性授權、
重選退任董事
及
2026年周年大會通告
朗廷酒店投資與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將於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時30分,假座 香港灣仔港灣道23號鷹君中心32樓舉行2026年周年大會(定義見本文),召開2026年周 年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N1至N7頁。
不論 閣下能否出席2026年周年大會,務請盡快按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所載列之指示填 妥表格,並於2026年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不遲於48小時前送交本 公司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23號鷹君中心32樓3210室。填妥及交 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按意願親身出席2026年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並於會上投票。
2026年3月12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託管人 - 經理董事會及本公司董事會函件 ...... 5
1. 緒言...... 5
2. 建議之發行股份合訂單位之一般性授權 ...... 6
3.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 ...... 6
4. 2026年周年大會及代表委任之安排 ...... 8
5. 暫停辦理股份合訂單位過戶登記 ...... 9
6. 推薦意見 ...... 10
7. 一般資料 ...... 10
附錄 - 建議重選之退任董事資料...... 11
2026年周年大會通告 ...... N1
i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2026年周年大會」 由託管人-經理及本公司召開的本信託單位持有
人與本公司股東以合併形式作為單一大會並定性
為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周年大會將於2026年
5月20日( 星期三)上午11時30分 舉行,其通告載於
本通函第N1至N7頁
「周年大會」 本信託及本公司以合併形式舉行的周年大會
「董事會」 本公司的董事會及託管人-經理的董事會
「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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