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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2 19:22:03 股吧网页版
有关建议债务重组 - 签订重组支持协议的补充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2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CHINA FIRST CAPITAL GROUP LIMITED

中國首控集團有限公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1269)

有 關

建 議 債 務 重 組

簽 訂 重 組 支 持 協 議

的 補 充 公 告

茲 提 述 中 國 首 控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日 期 為 二 零 二 六 年 一 月 二 日 內 容 有
關 重 組 支 持 協 議 的 公 告(「該 公 告」)。

本 公 司 謹 此 補 充 以 下 有 關 重 組 支 持 協 議 的 額 外 資 料。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重 組 支 持 協 議 為 具 有 法 律 約 束 力 的 協 議。本 公 司 正 在 物 色 具 體 投 資 者 及 已 確
定 目 標 公 司。本 公 司 與 投 資 者 或 目 標 公 司 之 間 並 無 存 在 協 議、安 排、磋 商 或 諒
解 詳 情。

於 本 公 告 日 期,重 組 支 持 協 議 所 載 的 認 購 期 權 及 認 沽 期 權 安 排 並 無 構 成 具 有
法 律 約 束 力 的 責 任。有 關 安 排 須 待 法 院 認 許 建 議 計 劃 及 與 投 資 者 簽 立 單 獨 協
議 後 方 可 作 實,其 將 於 重 組 生 效 日 期 生 效。

本 公 司 將 適 時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及╱或 按 聯 交 所 的 規 定 就 有 關 重 組 支 持 協 議 的 最
新 情 況 刊 發 公 告。

股 東 及 本 公 司 投 資 者 於 買 賣 本 公 司 證 券 時 務 請 審 慎 行 事。

承 董 事 會 命

中 國 首 控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秘 書

陳 國 基

香 港,二 零 二 六 年 二 月 二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Wilson Sea博 士 及 朱 煥 強 博 士;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朱 健 宏 先 生、呂 清 源 先 生 及Lu Dan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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