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34)
(1)董 事 调 任
(2)更 新 董 事 履 历 详 情
(1) 董 事 调 任
富 汇 国 际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会(「董 事 会」)谨 此 宣
布,自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起,王 添 梓 先 生(「王 先 生」)已 由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调 任 为 非 执 行 董 事(「调 任」)。
王 先 生 的 履 历 详 情 如 下:
王 添 梓 先 生
王 先 生,30岁,自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起 担 任 元 库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在
此 之 前,王 先 生 于 企 业 融 资 及 管 理 方 面 累 积 逾7年 经 验。彼 曾 任 职 于 多 家
公 司,包 括 本 地 及 外 国 银 行、中 国 境 内 私 募 股 权 基 金 及 资 产 管 理 公 司,并
于 投 资 及 财 务 方 面 累 积 丰 富 经 验。王 先 生 于 二 零 一 五 年 获 得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市 场 营 销 学 学 士 学 位。王 先 生 于 二 零 二 三 年 二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期 间 获 委 任 为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恒 富 控
股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号:643)的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本 公 司 已 就 调 任 与 王 先 生 就 其 董 事 职 务 订 立 新 服 务 协 议,初 始 为 期 三 年。
其 委 任 须 根 据 联 交 所 证 劵 上 市 规 则(「上 市 规 则」)及 本 公 司 经 修 订 及 重 订 之
组 织 章 程 细 则 轮 席 退 任 及 膺 选 连 任。王 先 生 有 权 收 取 固 定 董 事 薪 酬 每 月
30,000港 元,由 董 事 会 经 考 虑 多 项 因 素(包 括 其 于 本 公 司 的 职 务 及 职 责、其
资 格、经 验 及 市 场 上 同 行 的 薪 酬 水 平)后,参 考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推 荐 建
议 而 厘 定。
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于 本 公 告 日 期,王 先 生(i)于 本 公 司 股 份 中 并 无 任 何 其
他 权 益(定 义 见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XV部);(ii)并 无 于 本 公 司 或 其 附 属 公 司
中 担 任 任 何 其 他 职 务;(iii)与 本 公 司 任 何 董 事、高 级 管 理 层、主 要 股 东 或 控
股 股 东 并 无 任 何 其 他 关 系;及(iv)于 过 去 三 年,并 无 于 任 何 香 港 或 海 外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担 任 任 何 董 事 职 务。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概 无 其 他 资 料 须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13.51(2)(h)至13.51(2)(v)条 予 以 披 露,亦 无 有 关 委 任 王 先 生 的 其
他 事 项 须 提 请 股 东 垂 注。
(2) 更 新 董 事 履 历 详 情
兹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为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十 四 日 的 公 告,内 容 有 关(其 中 包 括)
行 政 总 裁、执 行 董 事 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员 刘 心 艺 女 士(「刘 女 士」)的 履
历 详 情。
本 公 告 乃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13.51B(2)条 作 出。
刘 女 士 的 最 新 履 历 详 情 如 下:
刘 女 士,34岁,作 为 表 演 艺 术 及 文 化 行 业 的 艺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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