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且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ATRIX HOLDINGS LIMITED
美力時集團有限公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1005)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上所載之決議案已獲本 公司股東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以票選方式進行表決正式通 過。
美力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上所載之擬議決議案,已於會上以票選方式進行表決。
本公司於大會舉行當日已發行股份數目為 756,203,313 股,此乃給予股東有權出席並於會上表決贊成或反對決議案的股份總數。股東於大會上就提呈決議案進行投票時,未受任何限制。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之通函中,並無任何人士表示擬於大會上就決議案棄權投票或投反對票。
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香港分處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擔任點票之監票員。股東特別大會之擬議決議案的投票結果詳情如下:
票數及佔總票數之
股東特別大會之擬議普通決議案 總概約百分 (百份比) 總票數
贊成 反對
動議委任國富浩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 406,245,137 114,000 406,359,137
司為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核數師,任期至下 (99.97%) (0.03%)
一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並授權董事會釐
定其酬金。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由於上述普通決議案的贊成票超過總票數的 50%,該決議案已正式獲本公司股東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葉曉霞女士、陸海林博士、邢家維先生、麥兆中先生及崔家興先生均有出席股東特別大會。鄭榕彬先生、鄭敬璋先生及 Shirley Marie Price 女士由於個人事務而未能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承董事會命
鄭榕彬
主席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截至本公佈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鄭榕彬先生、鄭敬璋先生、葉曉霞女士及 ShirleyMarie Price 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陸海林博士、麥兆中先生、邢家維先生及崔家興先生。* 僅供識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