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之所有威鋮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經理、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V.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1002
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關於行使認購期權
涉及根據特別授權
發行代價股份
及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
獨立財務顧問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應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時正假座越南北寧省Lot C1, Que Vo Industrial
Park, Nam Son Ward的VS Industry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之會議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大會通告
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3頁。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至15頁。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6至17頁。嘉林資本函件(載有其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意見)載於本通函第18至30頁。
無論 閣下是否擬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務請盡快將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列印之指示填妥,且無論如何須於股東特別大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不遲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時正(香港時間))或其任何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先前提交的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撤銷論。
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 4
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 ...... 16
嘉林資本函件 ...... 18
附錄一 - 有關生產設施之估值報告 ...... I-1
附錄二 - 有關V.S. VIETNAM集團之估值報告 ...... II-1
附錄三 - 一般資料 ...... III-1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 EGM-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B&E」 指 B&E Holding Limited,一間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
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由本公司關連人
士馬敬城先生擁有
「認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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