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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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 GOODS COMPANY LIMITED
非 凡 領 越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33)
內幕消息
盈利預告
本公告乃由非凡領越有限公司(「本 公司」,連 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 集團」)根 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 所」)證券上市規 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 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 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 則)而 發出。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 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之股東(「股 東」)及 其潛在投資者,根 據初步評估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六年上半年」)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目前可得資料,本集團預計二零二六年上半年度之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及經調整後EBITDA較去年同期(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之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及經調整後EBITDA分別約為181.5百萬港元及610.1百萬港 元)增 長不少於40%。
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及經調整 後EBITDA之增長主要由於以下舉措:
- 產品及定價重新調整:優化主要市場美國和英國地區的產品品類並配以合理定價,以 提高利
潤;
- 提升全球運營效率及重塑全球成本結構:精簡核心流程,以降低渠道及企業層級的組織結構
管理費 用。
董事會謹此強調本公告及上述數據乃僅基於本公司對本集團目前可得資料(包括本集團二零二六年上半年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而作出,而非基於由本公司核數師審核或審閱或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的任何財務數據或資料而作 出。本集團二零二六年上半年之業績可能須作進一步調整及落 實,而 本集團於二零二六年上半年之表現詳情將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底前刊發之公告中作出披露。
註: 經調整後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 量)乃按除所得稅前溢利加上財務成本、物業、廠
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的折舊以及無形資產攤銷並減去利息收入計算得出。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非凡領越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李寧
香 港,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
執行董事:
李寧先 生(主 席兼聯席行政總裁)
Victor HERRERO先 生(聯 席行政總裁)
李春陽先生
李麒麟先生
非執行董事:
馬詠文先生
呂紅女士
錢澄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勍先生
白偉強先生
汪延先生
崔海濤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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