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的《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透露,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近三年案件量呈回涨态势。其中,互联网“大厂”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数占比达73.23%,犯罪金额超1.8亿元,占比60.3%,个案平均犯罪金额达197.88余万元。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司法机关都曾发布涉民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普遍反映案件受理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如何有效防止内部贪腐,正成为各家互联网“大厂”,乃至所有民营企业共同面临的新课题。
“内鬼”造成巨大损失
和中小微企业相比,“大厂”家底更加厚实,相应的,内部人员贪腐造成的损失往往也更加巨大。
比如,上海一家行业头部互联网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王某,就利用负责公司网络作品被侵权后维权工作这一便利,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他公司开展维权,借机侵占赔付款,长达5年之久。他还通过虚构咨询服务业务等方式,侵占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钱款,为他人获取公司相关网络作品版权授权过程中提供帮助。至案发,王某已从中获利达1.6亿元。
曾任滴滴公司高级技术总监的于某,负责网络服务器的建设和运营,还可以参与服务器采购的招投标。在分别收受一家供应商797万元现金和另一家供应商一部价值70多万元的奔驰轿车后,于某不仅将招标时应该保密的技术私下透露给两家公司,以便他们调整出价,还直接动手修改其他投标公司的分数,确保两家公司能够中标。拿着收受的贿赂,于某在北京西城区花750万元买了一套房,也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就连在“大厂”管食堂的,也可以向他人索贿。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字节跳动的餐饮专家高某,从2017年2月起全面负责公司餐饮供应商的引入、对接、日常监督、资金结算、合同续签等环节。入职仅两个月,他就开始收受贿赂。3年时间,他从两家餐饮供应商处共索贿1024.7万元,为两家公司在资金结算、合同续签等环节谋取利益。
除了经济损失,内部人员舞弊损害的还有企业形象。
在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庭审中,被告人辩称自己的行为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为推荐给上级的供应商名单都是合格的,“我只是优先推荐给了‘好处费’的供应商”。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驳斥了这一说法:“他的举动等于告诉供应商,只有给‘好处费’才能入选,这不是严重损害我们公司的商业信誉吗?”
“大厂”掀起“反贪风暴”
近年来,许多互联网“大厂”高度重视“内鬼”的危害,频频掀起“反贪风暴”。
今年1月16日,腾讯集团反舞弊调查部微信公号“阳光腾讯”发布通报称,2024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百余起,百余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其中二十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另外,这则通报还公布了其2024年新增永不合作主体清单,涉及35家公司。
次日,网易内部公布了此前“网易游戏高管贪腐”事件的后续调查通报。通报显示,过去半年,网易内部发生了5起刑事类案件,9起严重违规被辞退、永不录用案件。这些案件共涉及27名员工。同时,网易公布永不合作主体名单,新增58家公司。
另据媒体报道,2024年1月,莉莉丝发布内部通告称,经公安机关审讯,一名员工承认在职期间与供应商存在大额资金来往,该员工已被刑事拘留;一名供应商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7日,完美世界发布道德合规公告,通报4名原高级美术总监、制作人和主美收受供应商贿赂、侵占巨额款项。
除了内部查纠,去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作出了更加完善规定,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为民企打击贪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制度建设不完善是主因
以互联网“大厂”为代表的民企近年来贪腐案件频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身制度建设不完善,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在这些企业发展初期,制度建设往往要让位于发展速度。等到规模做大后,内部已然到处是漏洞。上海一位检察官曾向记者提起,辖区内一家新兴互联网企业频频因内部人员贪腐问题报案。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发现,该企业的内部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没有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监督和复查,“漏得像筛子一样”。
这就意味着,单靠查处个案,无法从源头上阻止贪腐行为发生。
徐汇检察院曾梳理该院3年间办理的所有民营企业经营与内部舞弊刑事案件,发现涉案企业普遍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
一是监事会管理规范程度不足,流于形式,造成企业结构失衡,内部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
二是法务监督欠缺法律与实践保障,在公司营利目的驱动经营的特定思维路径下,法务部门防控法律风险的专业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三是审计监督不充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会部门或由总经理负责管辖,受限较多无独立地位,外部审计仅把财务报表的合法公允作为评价标准,很难起到监督公司财务的作用。
指导建立有效反腐机制
“大厂”也是从中小微企业一步步发展起来,所以,防微杜渐尤为重要。当前,部分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虽然重视自身反腐败治理能力建设,但由于缺乏相应经验,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建立完善的防范制度。
为此,上海检察机关去年发布了《“检察护企”企业反腐败实用指南》,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反腐败机制。
《指南》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反腐败的管理和责任、腐败风险评估和防控、反腐败监督和制约措施、腐败行为的调查和处置、员工反腐败培训以及腐败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6个方面,聚焦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助力企业完善反腐败治理。
附件对《指南》作了进一步解读,以企业反腐败工作常见问题与解答、典型案例汇编等形式解读涉企法律政策,助力企业加强重要节点风险防控,全方位深度构建反腐败预防和处置机制。此外,附件还提供了《企业反腐败政策》《员工反腐败行为准则》等制度文件范本,为各类企业提供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反腐败工作指引。
今年,闵行检察院也发布了《企业内部腐败风险测评表》《企业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表》,涵盖制度机制建设、岗位风险控制、业务流程监控、财务安全屏障、廉洁文化浸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