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基金单位持有人之刊发通知及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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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8-21
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條獲認可之香港集體投資計劃)
(股份代號:435)
敬啟者:
刊發通知
茲通知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陽光房地產基金」)之2026中期報告(「中期報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均已登載於陽光房地產基金網站www.sunlightreit.com 及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並可供瀏覽。 閣下可於陽光房地產基金網站主頁內按「投資者關係」或瀏覽披露易網站以閱覽網站版本1。如 閣下已選擇收取公司通訊2之印刷本,現隨函附上中期報告。
為支持環境保護,吾等建議 閣下閱覽網站版本,並向吾等提供 閣下之電郵地址,刊發通知將於刊發當日透過電郵發送予 閣下。請填妥隨附之回條以提供 閣下之電郵地址,並透過使用回條下方所提供之已預付郵費之郵寄標籤寄回,或電郵至Sunlightreit-ecom@vistra.com通知陽光房地產基金之基金單位過戶處 —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基金單位過戶處」)。若吾等並沒有 閣下之電郵地址或獲提供無效之電郵地址,吾等將以郵遞方式發送該通知予 閣下。
若 閣下欲收取中期報告及/或日後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請以上述方式通知基金單位過戶處。吾等將免費發送中期報告及/或日後公司通訊(如適用)之印刷本予 閣下。 閣下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印刷本之要求將一直有效,直至以書面形式撤銷或取代,或直至刊發下一份年報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閣下可透過上述方式向基金單位過戶處提出要求以更改日後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或語文版本之選擇。
若 閣下對本函件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 間(星 期一至星期五(香 港公眾假期除 外)上 午9時正至下午5時30分)內致電基金單位過戶處的查詢熱線(852) 2980 1333,或電郵查詢。
此 致
基金單位持有人
代表
恒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Henderson Sunligh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作為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管理人)
公司秘書
鍾小樺
謹啟
2026年8月24日
隨附附件
附註:
1. 「網站版本」指於陽光房地產基金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刊發之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
2. 「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由陽光房地產基金刊發或將刊發之年報、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
代表委任表格,但不包括涉及要求基金單位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權利或作出選擇之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
通訊。可供採取行動之公司通訊將會個別發送給基金單位持有人。
回 條
致: 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陽光房地產基金」)
(股份代號:435)
經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基金單位過戶處」)轉交
香港夏慤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甲部
本人/吾等欲閱覽日後公司通訊1之網站版本及透過以下電郵地址以電子方式收取刊發通知及可供採取行動之
公司通訊1:
(請以英文大楷填寫)
乙部
請於下列空格內加上剔號(如適用)
本人/吾等欲收取中期報告之印刷本。
丙部
本人/吾等欲以下列方式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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