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黛麗斯國際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OP FORM INTERNATIONAL LIMITED
黛 麗 斯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33)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建議授予回購股份及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
及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黛麗斯國際有限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33號7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召開大會之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5至18頁。本通函隨附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該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載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topform.group)。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按所印列之指示填妥及簽署隨附代表委任表格,並儘快及在任何情況下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不少於48小時,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僅供識別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1. 緒言 ...... 3
2. 建議重選退任董事...... 4
3. 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4
4. 建議授予回購股份之一般授權...... 5
5. 建議授予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 5
6. 股東週年大會及委任代表安排...... 6
7. 責任聲明 ...... 6
8. 推薦意見 ...... 7
附錄一 —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之退任董事詳情 ...... 8
附錄二 —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委任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詳情...... 10
附錄三 — 股份回購授權之說明函件 ...... 11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15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 三)下 午二時
正假座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33號7樓舉行之股東週年
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以考慮並於合適情況下批准本通函
第15至18頁所載大會通告內決議案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細則」 指 本公司現時生效之公司細則
「公司法」 指 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
「本公司」 指 黛麗斯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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