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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07:27:30 股吧网页版
易生活控股:接获有关少数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禁制令申请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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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生活控股1月7日在港交所公告,于2025年1月7日,公司接获原诉传票,传召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时正于香港高等法院出席聆讯,内容有关刘秋华作为原告人(为要求人之一)针对公司、执行董事向心、邱斌、陈欣琼及陈渭昌,非执行董事赵瑞强、张绍岩及郭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全智、黄子峰、梅以和、周昭何、曹家荣、陈乐燕及马健凌申请非正审禁制令。

  原告人借传票申索(其中包括)宣告股东特别大会延期之决定乃基于不当目的及/或违反董事之受信责任而作出,而要求人有权根据章程细则自行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因董事会未能于递呈要求通告之21日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颁令被告人须于2025年1月13日前向股东发出股东特别大会复会之通告,并于该通告日期起计14日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及颁令限制被告人延迟、延后、阻止、防止或妨碍股东特别大会之召开、举行或进行。

  原告人指称(其中包括),要求乃由于董事会缺乏企业管治而提出,其后董事会违反其受信责任,见于其行使权力无限期延后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达到巩固其地位之不当目的,以及考虑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于公布日期拥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6.67%之股东)就要求人运用资金购买股份属非法行为之指控之不相干事项;及违反章程细则,未能遵照章程细则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公司现正就传票征询法律顾问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适当之必要行动,以捍卫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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