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NEWA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中 星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號:00055)
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註1)
地址為
是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股份(附註2) 股之登記持有 人,
特此委任(附註3)
地址為 ,
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若 其未能出席,則 委任大會主席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 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 日(星 期五)上 午十時三十分(香 港時 間)假 座香港九龍旺角太子道西193號新世紀廣場2期11樓1107室舉行之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或延會,並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吾等就決議案投票。若無指示,則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可酌情投票表決(附註4):
普通決議案# 贊成(附註4) 反對(附註4)
1. 採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
報表及本公司董事與獨立核數師之報 告。
2. A. 重選薛濟匡先生為本公司董事;及
B. 重選冼翠碧女士為本公司董事。
3.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本公司董事之薪酬。
4. 續聘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及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其薪酬。
5. A.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股份,惟 數目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
包括庫存股 份(如 有))總數10%。
B.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 行及處理額外股份,惟 數目不得超過本公
司已發行股 份(不 包括庫存股份(如有))總 數20%。
C. 藉加入本公司所購回之股份數 目,擴大授予本公司董事之發行股份一般授權。
# 決議案全文請參閱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的二零二六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日期︰二零二六年 月 日 簽署(附註5)︰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請填上以 閣下名義登記之股份數 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數 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以 閣下名義登記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 關。
3. 請填上擬委任代表之姓名和地 址,如未有填上姓 名,則大會主席將出任 閣下之受委代表。本 代表委任表格內之任何修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4. 注 意: 閣 下如欲投票贊成決議案,請 在「贊 成」欄 內填 上「?」號。 閣 下如欲投票反對決議案,請 在「反 對」欄 內填 上「?」號。如 無任何指 示,則 閣下之受委代表有
權自行酌情投票。 閣 下之受委代表亦有權就大會通告所述並已正式提呈大會之決議案之任何修訂自行酌情投 票。
5.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 閣下或 閣下以書面正式授權之授權人簽 署。如股東為法團,則 必須蓋上公司印鑑,或 由獲正式授權之職員代表簽 署。
6. 如為聯名持有人,倘 超過一名該等聯名持有人出席大 會,排名較先之股東親身或由受委代表投票 後,其他聯名持有人概無投票 權。就此而言,排名先後乃按照聯名
持有人於股東名冊內之排名次序而 定。
7. 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之任何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 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之經核證副本,須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 日(星期三)上午十時三十分
(香港時 間)前或不遲於其任何續會或延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 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
金融中 心17樓,方 為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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