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3
证券代码:400214 证券简称:世茂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
[2026]18 号、19 号、20 号、21 号、22 号、23 号、24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7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7 月 3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退市公司 本公司
许世坛 董监高 时任董事
汤沸 董监高 时任监事长
许荣茂 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吴凌华 董监高 时任总裁、董事
俞峰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张杰 董监高 时任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事项,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世茂股份多家控股子公司作为主债务人总计账外借款9笔,取得借款152.23亿元。其中,2020年发生借款3笔共计112亿元,2021年发生借款6笔共计40.23亿元,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前述借款世茂股份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影响2020年至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以期末债务余额计算,世茂股份分别少计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总资产、负债111.14亿元、118.54亿元、115.76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总资产的7.44%、8.29%、8.87%,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负债的11.18%、12.61%、12.91%,导致世茂股份披露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且未在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集团)持有世茂股份控股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世茂集团是世茂股份关联方。世茂股份前述账外借款所借入
资金汇入世茂集团资金池统一管理,其中 2020 年 112 亿元、2021 年 40.23 亿元,
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 22.44%、8.21%,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 年末世茂股份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021 年末、2022 年末世茂股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 85.42 亿元、68.17 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 17.44%、16.71%。对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且未在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如前所述,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世茂股份多家控股子公司作为主债务人
总计账外借款 9 笔。2022 年前述借款陆续发生违约,扣除已偿还的债务本金,世茂股份涉及违约的债务本金合计 115.76 亿元,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28.37%。对前述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四、世茂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担保事项,且未在 2020 年至 2022 年年
度报告中披露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1 月期间,世茂股份多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世茂
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提供担保 25 笔,担保金额总计约 195.20 亿元。其中,2020
年发生关联担保 12 笔共计 96.83 亿元,期末担保余额 107.63 亿元,分别占当期
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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