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01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2 月 11 日、2 月 12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2026 年 2 月 1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鉴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相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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