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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1 19:19:2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东
广东江门志特新材要开工生产增加高科技新产品新产能了!六月底半年报业绩翻倍!股价翻两倍!31.16-62.32-93.48-98.63
发表于 2026-02-11 17:27:09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331,47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4,77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6,7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志特”)与华通租赁已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5HTFL29200301”的《融资租赁合同》以及拟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5HTFL29200302”及“2025HTFL29200303”的《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为准。

公司与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中山农商银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集团”)向中山农商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合计人民币 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通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租金(含预付租金)、资金占用费、逾期利息、提前支付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资金)使用费、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折价、拍卖、变卖、评估、运输、保管、维修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山农商银行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

1、债权人: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鉴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子公司江门志特的担保额度已使用完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志特新材料(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江门志特使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6,646.3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6%。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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