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由国有资本主导投资建设的特高压项目,正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青海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民营企业与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投资的公告》,征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疆电(南疆)送电川渝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下称“疆电入川工程”)投资。重庆市能源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亦针对该工程引入民间资本先后披露征集公告。
就在此前不久,甘肃省能源局也于今年1月披露过类似公告,拟公开征集民营企业参与甘肃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送电四川特高压直流工程(下称“陇电入川工程”)投资。
公告显示,上述疆电入川、陇电入川工程总投资额分别为311亿元、246亿元,拟由国家电网公司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运营。其中,民营企业合计持股约为10%,项目经营期35年,将根据国家发改委《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核定的输电价格回收准许收入,预计资本金内部收益率5%。
这是国内特高压项目首次启动引入民营企业投资,并对参股企业设置了清晰的资质门槛,要求意向企业具备与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以及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相关产业关联性。
作为大型“沙戈荒”基地外送工程,这两大项目具备较清晰的收益预期。据公告,目前两大项目均已通过可行性研究,并在筹划或已签订长期输电协议,计划在2028年建成投产。其中,疆电入川工程投运后,年输送电量可达400亿千瓦时以上,主要消纳南疆地区的太阳能与风电资源。
“特高压项目投资规模大,收益较为稳定,就目前社会整体利率水平看,5%的收益率对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具有一定吸引力。”一家能源央企投资部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种“国家主导、多元参与”模式既能在提升大型项目运营效率的同时为民营企业带来可靠现金流,也能在未来抽水蓄能、分布式智能电网等大规模能源项目投资中形成可复制经验。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上述部门均在公告中提出,此次引入民间资本是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
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措施》,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等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根据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措施》提出,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行业认为,民间资本入局重大能源项目,是当前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激活内生增长动能的重要实践。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以来国内投资下行压力加大,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85186亿元,同比下降3.8%,其中民间投资同比下滑6.4%,降幅居前。
北京大学新金融和创业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刘晓蕾在其公开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国内民资投资增速放缓,2022年后,民间投资增速显著低于国有投资增速,民营经济活力下降,这是因为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且缺少具有良好投资回报的项目,民间资本信心不足。
在“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引导下,能源项目正成为驱动民间资本投资的重要方向。
在202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介绍称,随着能源转型发展,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经营范围不断扩展。例如,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已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每个项目的民资股比已由2024年约10%提高至2025年的10%-20%;民营企业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等上游和基础设施中的投资占比也已超10%,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的5家增至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到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