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广核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中国广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1 月 27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培训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
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可转债信息披露要求、可转债持续督导期间重点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运作规范,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广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进行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吉余道(保荐代表人)、吴昊(保荐代表人)和邹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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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中国广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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