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晖金属”)51%股权以及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热能”)51%股权,卓晖金属及联益热能以下合称为“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卓晖金属 51%股权及联益热能 51%股权以下合称为“标的资产”,上述收购标的资产事项以下称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价预计不超过 7.14 亿元,其中,卓晖金属 51%股权的交易对价预计
不高于 5.1 亿元,联益热能 51%股权的交易对价预计不高于 2.04 亿元。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莫振龙签署《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金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莫振龙转让上市公司 1,560.00 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以标的资产收购事项完成为实施的前提条件,因任何原因上市公司收购标的资产事项无法付诸实施的,则本次协议转让不予实施。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对方莫振龙、杨珂、周超及蔡玲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签署《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转让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作出承诺。
标的公司于 2026 年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且 2027 年及 2028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 28,000 万元。交易对方承诺现金补偿未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并向上市公司质押标的公司剩余 49%的股权保障业绩补偿的实现,若业绩承诺期届满交易对方未足额补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金培先生承诺向上市公司补充偿付剩余应补偿款项。为担保《业绩补偿协议》 项下义务的履行等事项,待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莫振龙拟将其持有的持有上市公司 6%股份质押给公司陈金培先生。同时,陈金培先生对本次交易追加承担业绩补偿以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责任,详见“四、(四)《业绩补偿协议》”之“6、丙方业绩补偿”和“7、丙方资产减值补偿义务”相关内容。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莫振龙将持有上市公司 6%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一》”)、《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二》”)、《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转让之业绩补偿协议》、《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等事项,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一》《框架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共识,交易各方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如交易各方确定签署正式收购协议,
将提交公司审批流程最终审议后确定,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基于《业绩补偿协议》对上市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及其关联方陈婉如承诺在上述补偿履行完毕前,陈金培及陈婉如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24 亿元(本次交易对价 7.14 亿元扣除交易对方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3.90 亿元)。如陈金培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莫振龙转让上市公司 1,560.00 万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则陈金培及陈婉如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本次交易对价 7.14亿元。
7、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一》《框架协议二》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共识,公司还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等交易文件,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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