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3 12:57:24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湖北
转发
发表于 2026-02-03 12:28:10
来源:澎湃新闻

  国投瑞银基金一纸估值调整公告,再次将其旗下白银期货LOF推向风口浪尖。

  因国际白银价格剧震并与国内市场形成巨大价差,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国投白银LOF”)宣布自2月2日起,其净值将依据国际主要市场价格波动进行重估,此举实质上突破了国内期货的涨跌停板限制。受此影响,国投白银LOF周一单日净值暴跌31.50%,创下公募基金行业罕见的回撤纪录。

  2月3日,国投白银LOF10:30复牌后再度一字跌停。截至午间收盘,该基金最新价格报4.250元/份,相较于其最新净值2.2494的溢价率为88.94%。

  国投白银LOF单日净值暴跌31.50%

  2月3日,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公告发布了一则关于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公告显示,国投瑞银白银LOF主要投资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约。国投瑞银基金表示,鉴于近期白银国际主要市场价格出现显著波动,与上期所白银期货差异较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确保基金净值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底层资产状况,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参考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的价格变动幅度,对基金资产进行合理重估。

  自2026年2月2日起,国投瑞银基金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白银期货合约AG2604、AG2605、AG2606、AG2608、AG2610、AG2612,参考估值日北京时间下午3点的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价格相对前一交易日北京时间下午3点的波动幅度进行估值调整。

  国投瑞银基金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合约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结算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这一调整实质上突破了国内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限制。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若国际银价单日大跌30%,而国内期货因跌停板限制仅下跌17%,则基金将依据国际价格的实际跌幅调整净值,避免因交易机制差异导致的净值“高估”或“低估”,消除估值与底层资产实际价值之间的滞后偏差。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规则自2月2日开始实行,受此影响,国投瑞银白银LOF周一单位净值出现罕见大幅下跌。

  国投瑞银官网显示,截至2026年2月2日,国投白银LOF最新的单位净值为2.2494元,较上一交易日跌幅高达31.50%,创下公募基金行业历史上少见的单日净值回撤纪录。

  投资者质疑调整估值时点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国投瑞银白银LOF的估值调整在投资者中引发争议。在多家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的讨论中,部分投资者对调整方式提出质疑,认为基金管理人未提前公告便采用新的估值方法,并追溯适用于当日交易,导致部分投资者承担了超出预期的净值下跌损失。此外,也有投资者认为“涨的时候按照上期所结算净值,下跌的时候自己估值”不合理。

  有投资者指出:“基金当日15:00后公告改用纽约银(即COMEX白银期货)估值并追溯,导致结算亏损扩大至31个点。基金未提前披露估值变更,且追溯调整已成交订单,违反基金合同与信息披露规定。”部分投资者呼吁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并要求基金管理人说明情况、赔偿损失。

  白银LOF基金合同显示,该产品在估值方面留有特殊情形下的调整空间。合同条款明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分析认为,近期国际银价剧烈波动,与国内期货市场出现大幅价差,可能构成了合同中所指的“不能客观反映公允价值”的情形。在此背景下,基金管理人基于维护估值公允性与全体持有人利益的考虑,启动了相应估值调整机制。但尽管如此,如何在极端市场情况下兼顾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性等方面与投资者沟通,仍是此类产品运作中值得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与此同时,对于“收盘后调整估值对当天未赎回的投资者是否公平”这个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若在极端行情下仍按原方式估值并允许赎回,将导致以虚高净值兑付离场投资者,会对未赎回持有人造成不公。“这相当于将本应分摊的31.50%的损失,以17%的价格转嫁给了未赎回的持有人。”

  2月3日,国投白银LOF10:30复牌后再度一字跌停。截至午间收盘,该基金最新价格报4.250元/份,相较于其最新净值2.2494的溢价率为88.94%。

  “如果白银期货价格没有大幅反弹,场内交易的国投白银LOF市场交易价格将继续探底,有可能需要多个跌停才能将溢价缩窄。”业内人士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