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19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85.37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541.4800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1.27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54.1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发行人于2026年1月30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林平发展”A股754.1000万股。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安
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约为10,589.0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4.150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7.12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08.25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8880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2月3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2月3日(T+2日)16:00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7.8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 资金应当于2026年2月3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2026年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 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 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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