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002969)将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星期
一)开市起复牌。
2、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承诺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3、公司不涉及机器人、扫地机器人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408.11%,期
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最新市净率、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5、上市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6、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存在明显下滑,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43.71 万元至 10,442.31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3.38%至
43.02%。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变化及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7、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收购方并购贷款无法审批通
过的风险。收购方逐越鸿智参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自筹资金尚在申请中,是否可以申请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8、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价格涨幅为408.11%,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背离公司基本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美包装,证券代码:002969)
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披露
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002969)
将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逐越鸿智取得控制权后 36 个月内不会进行资产注入
前期公司公告已明确,截至目前,逐越鸿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资产重组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后续发展安排,逐越鸿智经梳理现有资产,考虑到其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充分
信心和坚定看好,为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逐越鸿智进一步承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三、上市公司将保持独立,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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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