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2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0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0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董事会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措施,积极落实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体现公司应有价值,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近年来,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以“效益提高、管理提升”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深化机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司造纸产业转调创步伐,积极调整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实现了造纸产业的合理布局,同时积极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发展,公司生产经营全面保持稳健运行。
公司自 2000 年上市以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或送转股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分红 24.71 亿元,送转股 12.40 亿股。最近三年(2020-2022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9.32 亿元,占最近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72.65%,其中 2020-2022 年度分别
实施现金分红 2.09 亿元、2.43 亿元和 4.80 亿元(回购股份),分别
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1%、30.06%和 112.58%。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推动造纸、化工双主业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实现良好的回报而不懈努力。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