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股票代码:600063.SH
收购人名称: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3658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3658号
一致行动人名称: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签署日期:2026年1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皖维高新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行为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收购进行合规审查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事项。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前述尚待履行的审核批准程序外,本次收购相关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本次收购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1
目录...... 2
释义...... 4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基本情况...... 5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6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
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7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
明...... 10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3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3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15
八、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16
九、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18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9
一、收购目的...... 19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计划...... 19
三、收购人履行的程序...... 19
第三节 收购方式...... 21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21
二、本次收购的方式...... 22
三、增资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 22
四、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24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26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26
二、本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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