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8 15:25:06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北京
肯定是闲置的产能,变现增强现有在产的产能,效率更高
发表于 2026-01-27 16:46:33

公告日期:2026-01-27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400094 证券简称:银鸽 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基地转型升级进程,盘活存量资产,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或“公司”)拟对因老旧生产线关停所形成的闲置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上述待处置资产已经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 8,022 万元。本次资产处置的定价将以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 2,609.25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 124,266.71 万元,本次待出售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8,022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6-013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具体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出售资产事项已向漯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银鸽投资第二生产基地闲置资产包括锅炉及发电系统,4400箱板纸纸机、复卷机及配套系统,4800 箱板纸纸机、复卷机及配套系统。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银鸽投资第二生产基地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属于非股权类资产。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抵押情况说明:公司以前年度在银行申请授信,由河南能源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部分交易标的提供了抵押反担保,抵押权人为河南能源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及债权本息合计 3006.92 万元。后因公司进入破产重整,

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该部分债务进行留债抵押清偿。

其他权利限制: 除上述情况外,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
三、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国宏信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处置的闲置资产进行了评
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评估价值为 8,022 万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的定价将以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市场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竞价结果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