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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4 22:49:2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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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4 01:28:29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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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最新下发的一份行政处罚书,让操纵市场者余韩领了超10亿元的罚单。

  经证监会调查,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账户组共有212个交易日在交易“博士眼镜”,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最高达到25.32%。经测算,余韩操纵“博士眼镜”违法所得为510892270元。

  余韩在陈述和申辩意见中提出,其不具备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操纵市场的行为;实际控制账户组的数量认定有误,其只实际控制使用9个账户,且对部分账户的控制时间较短;其实际控制账户组的行为,未对“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请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余韩存在操纵“博士眼镜”股票的主观意图。操纵期间,余韩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影响“博士眼镜”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余韩控制使用67个证券账户,本案非当事人控制使用期间的交易数据并未纳入涉案交易数据。余韩的操纵行为对“博士眼镜”价量产生明显影响。操纵期间“博士眼镜”股票价格从13.72元上涨至37.81元,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余韩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能成立,证监会对余韩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0892270元,并处以510892270元的罚款,对余韩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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