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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6 20:48:37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浙江
//@nbghd : 内控管理有点问题啊,这次是被内部人举报了吧?还好发生在2024年的年报,这承担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吃素的,这么大一笔资金没看出来么?希望审计部门对诺力股份2025年的年报严格核查把关,谨防其财务造假。
发表于 2025-12-31 15:32:39

公告日期:2026-01-01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3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丁毅、毛英、戴文斌、毛兴峰:

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诺力”)系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关联方。2024 年,诺力股份控股子公司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智能”)与长兴诺力发生 605.67万元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诺力股份未在 2024 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诺力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五条的规定。长兴诺力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三条的规定。诺力股份董事长丁毅、总经理毛英、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文斌、财务总监毛兴峰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到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反思、深度总结、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修订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同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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