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胜通能源,证券代码:001331)将
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213.97%,
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及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投资。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213.97%,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1331,证券简称:胜通能源)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
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胜通能源,证券代码:001331)将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一)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5 号)以及《关于对张伟、宋海贞、王兆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11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先生、张伟
先生、魏红越女士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经公司自查,两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上市公司董事魏吉胜先生父亲魏兆太先生,受让方顾问李江先生按规定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内幕信息形成或知悉之前,上述交易不属于内幕交易。经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