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58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 1 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CN02
楼万达电影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8 人,代表股份483,025,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5,873,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401%。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7 人,代表股份 47,151,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7 人,代表股份 47,151,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8%。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明诗律师和程其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7,387,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25%;反对 15,470,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9%;弃权 166,9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4,842,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950%;反对 38,045,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6%;弃权 137,1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4,803,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68%;反对 38,08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46%;弃权 138,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4,738,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735%;反对 38,150,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82%;弃权 136,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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