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5-097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海 PPP 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 年 11 月,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内蒙古绿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简称“绿兴生态”)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乌海市生态建设 PPP 项目合同》(简称“《乌海 PPP 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绿兴生态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 10 年。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处于运营期。
为把握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化债政策的窗口期,尽快回收货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经双方协商,拟签署《乌海市生态建设 PPP项目提前终止协议》(简称“《项目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本 PPP 项目,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本终止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方名称: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二)企业类型:政府行政机关
(三)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本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确认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项目费用总额为
110,550.17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已累计支付 43,854.33 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费用 66,695.84 万元。
根据终止协议约定,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6,756 万元、2026 年至 2028 年分三年支付剩余项目费用 49,939.84 万元,各年
支付比例为 4:3:3,共计支付 66,695.84 万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内蒙古绿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鉴于《乌海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 9 年运营期内,项目服务费需逐年纳入财
政预算安排,长期支付形成较大财政资金统筹压力。为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项目相关款项四年内结清,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依据《乌海PPP 项目合同》第八条“违约和终止”条款,决定提前终止项目合作,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合同终止安排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 PPP 项目合同关系正式终止;
2、自移交之日起,由市政府指定接收单位全面承接该 PPP 项目,乙方仅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的养护职责,不再承担 PPP 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等责任。
(二)项目费用及应付金额确认
1、应付费用总额:根据《乌海 PPP 项目合同》“第六条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6.3 运营补贴的支付”条款约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应付费用总额
为 110,550.17 万元;
2、已支付金额: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甲方已累计支付 43,854.33 万元;
3、确定待支付金额:为充分享受本次国家化债政策的支持,乙方同意,甲方于以下时间节点支付项目结算款:
(1)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16,756 万元;
(2)剩余应付款项,甲方应于 2026 年至 2028 年分 3 年完成支付,各年支
付比例为 4:3:3,支付方式为市区两级政府按照各自负担的项目分别拨付资金完成支付。
4、上述所有费用均以已生效的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相关审计报告,最终付费总额以市审计局审核确定为准。
(三)政府出资方股权退出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为实现政府出资方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权益的退出及简化付款流程,采取如下操作:
1、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项目结算款 30 日内,以清算的形式将政府出资方股权投资款退回至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2、乙方在办理企业清算、注销后续工商法定手续时,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四)资金支付要素
1、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付款申请及收据;
3、已生效的本协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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