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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21:05:55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西
利好还是利空
发表于 2025-12-29 19:14:47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5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12 月 27 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拟将其所持公司21,107,49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5.11%,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
方。上述目标股份包含转让方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质押给受让方的 18,135,753
股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香飘飘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
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表决权委托的提
示性公告》,杨冬云先生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的 21,107,497 股公司股份委托蒋建琪先生作为唯一、排他的代理人,由蒋建琪先生全权代表杨冬云先生在委托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委托股份所对应的提名权、提案权和全部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股数与前次表决权委托股数一致,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未发生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蒋建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建斌、陆家华、蒋晓莹、杭州志周合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4,96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8%,合计拥有表决权 336,067,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0%。本次协议转让过户
后,蒋建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6,067,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权益未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杨冬云

受让方名称 蒋建琪

转让股份数量(股) 21,107,497

转让股份比例(%) 5.11

转让价格(元/股) 13.35

协议转让对价 281,785,084.95 元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预付 3,095 万元,债权抵消部
分价款,剩余协商结算。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否

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 转让前 转让 转让 转让后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前持 转让前拥有 拥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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