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8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7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乙方”、“转让方”)于2019年7月8日与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投资”、“甲方”、“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凌实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83,649,27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富投资。同时,东凌实业与国富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东凌实业成为国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若本次协议转让及一致行动安排最终完成,国富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83,64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在公司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将达到167,29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国富投资将成为公司单一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大的股东,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东凌实业于2019年7月18日取得国富投资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中之约定内容的书面豁免函,国富投资豁免《股份转让协议》中董事会秘书更换的约定内容,《股份转让协议》继续履行。具体详见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东凌实业通知,国富投资与东凌实业今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双方
1、甲方: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00MA1BN04G01
基金登记编号:SGW707
住所:牡丹江市东安区南区镜泊湖东路西、渤州街北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乙方: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5640742M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511自编之二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赖宁昌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2019年7月8日签订了《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为推进本次交易的进程,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原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等内容进行调整。本协议系对原协议的补充约定。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的定义及解释与原协议保持一致,具体约定如下:
1、修改原协议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原协议第三条修改为:
“(1)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6.73元/股,标的股份数量为8,364.9277万股,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563,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万元整)。
(2)支付及交割方式
①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人民币8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作为预付款。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2019年3月2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2019年4月17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2019年4月1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二)》、2019年5月1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二)之补充协议》、2019年5月1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三)》、2019年5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四)》以及2019年6月1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了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又签订了《关于借款合同(一)、(二)、(三)、(四)之补充合同》。根据上述协议约定,该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于本条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日即转为牡丹江国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依据本协议支付的8000万元的预付款。
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八(8)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提议召开标的公司董事会并尽力促成标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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