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万联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
公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
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主持了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1237
末“5”位数 06866,26866,46866,66866,86866,45249
末“6”位数 191703,441703,691703,941703
末“7”位数 1272776,3772776,6272776,8772776
末“8”位数 75204066,25204066,81037350
末“9”位数 072184986,172809691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誉帆科技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35,281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誉帆科技 A 股股票。
发行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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