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7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晚,收到公司重整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分别与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前述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人民币2,239,117,683.60元。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8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2,239,117,683.60元。本次所有重整投资人已经全部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司和子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0日开市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研股份”变更为“*ST新研”。
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重整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重整投资人支付投资款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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