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宽限期内,万科又推出了新的展期方案。
12月16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科企业”)披露公告,称将在12月18日召开第二轮债权人会议,会议将对已到期的20亿中期票据(22万科MTN004)的兑付安排进行审议。
根据新的议案,万科企业拟将该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15日。也就是说,公司将在2026年12月15日偿付该中期票据全部本金。
未付及新增利息方面,该票据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的应付利息6000万元将在宽限期内支付,即2025年12月22日内支付。上述宽限期间未偿付本金按照3%计息,未偿付利息不计复利。
展期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即利随本清。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次万科企业明确“展期将由发行人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要知道,一周前召开的首次持有人会议上,万科企业提出的方案是——本息展期一年且无任何增信措施,最终获0票支持。
除上述展期方案外,万科企业还有一项关于延长该期中期票据宽限期的议案。具体情况是,拟将该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宽限期由原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交易日,即宽限期届满日为2026年1月28日。
若在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内对该期中期票据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中期票据的违约,不触发中期票据相关违约责任。即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截止前不视为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未偿付本金宽限期内按照该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在宽限期内实际支付日利随本清,未偿付利息宽限期内不额外计息。
此外,《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万科企业旗下的另一只票据“22万科MTN005”将在12月22日召开展期会议。“22万科MTN005”债券余额为37亿元,票面利率3%,兑付日为2025年12月28日。
数据显示,目前万科境内债务共有217.98亿元,12月到期的“22万科MTN004”、“22万科MTN005”本金合共5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