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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21:35:5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思考过程:正式回答:*ST东通(300379.SZ)退市概率极高,当前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且财务造假情节严重,但存在通过听证程序或重组争取缓冲的可能性。以下为具体分析:一、退市触发条件已明确1.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确认 根据证监会及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东通2019-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2022年定增文件引用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已直接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和10.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2. 财务指标持续恶化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84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068亿元,资产负债率11.09%,且2024年报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进一步加剧退市风险。二、当前进展与潜在变数1. 听证程序争取缓冲 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根据规则,深交所需在听证后15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若公司能通过听证推翻部分违法认定或争取从轻处罚,可能延缓退市进程。2. 国资重组传闻与资产价值 市场传闻称公司可能引入国资重组,其核心中间件业务(连续16年国内市占率第一)仍具备技术壁垒和信创需求支撑。若重组成功或剥离造假资产,或存在保壳可能性。三、历史案例与法律依据1. 同类案件退市概率接近100% 2025年已有12家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其中90%以上最终被强制退市。*ST东通虚增利润超3亿元、欺诈发行22亿元,情节远超一般案例。2. 监管态度坚决 证监会明确表示将“应移尽移”涉刑案件至公安机关,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立案调查,退市执行力度较强。四、投资者需关注的风险点1. 听证结果不确定性 若听证未改变退市决定,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期间股价波动风险极高。2. 诉讼索赔风险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持股)可提起民事赔偿,进一步增加公司资金压力。结论 综合来看,*ST东通退市概率超过90%,但需密切关注听证会结果及国资重组进展。若无重大利好,退市程序大概率在2026年初完成。
发表于 2025-11-20 19:11:02

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ST 东通 公告编号:2025-11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
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
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
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
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因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人员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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