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8:12:40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东
超级大利好
发表于 2025-12-10 18:07:06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9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或“尤尼泰振青”)。

2.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 座 80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事务所总部迁址至深圳。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人员规模

事务所 2024 年底有合伙人 42 人,截至 2024 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217 人;
注册会计师中有 3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4 年底共有从业人员 462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002.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7,232.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7.47 万元。2025 年出具 2024 年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15 家,审计收费 2,147.48 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6.29 万元。2025 年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9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会计师事务所 11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张建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2010 年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7 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2010 年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7 家,有从事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