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次预判,因财务知识和会计知识有限,犯了常识性错误,非常感谢股吧的朋友指出,让我及时修正,可以更好的去伪存真,再次感谢~
这里的误区是25年业绩并表的前置要求。
经过恶补功课,得出结论,同一控制下的并表,可以放在次年一季度完成,又叫期后事项。
即2025年12月双方签署合并框架协议(资产负债表日前存在),2026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期后确认控制权转移),需调整2025年报表,视同合并在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同一控制下追溯调整)
既然修正了逻辑,那么日期也需要跟随修正。
12.03落地股东会日期,即12.19,又跟9有关,啧啧。
临时股东会提议目前有三项议程,即

两篇对比昨日已经做过功课了,重点是设立证券部和发行优先股。
之前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这项业务,看起来应该是董秘工作足够出色,专门设立证券部来协助其工作啊,董秘负责印章就行,怪不得11.05到现在他都不出现了。
优先股这个有前置条件的。
对上市公司来说,公开发行优先股有以下要求
盈利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非前后孰低)

荣科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显然无法满足,但超聚变完全满足啊。
分红能力: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优先股一年股息,荣科未分配利润今年刚用公积金补亏,还是不满足,但超聚变满足啊。
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和证监会规定,荣科不满足,但超聚变满足啊。
财务健康: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被出具标准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荣科和超聚变都满足。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对 "连续盈利" 要求可适当放宽(针对行业周期性影响)
其他财务要求与公开发行相同,荣科不满足,但超聚变满足啊。
最后聊一下19号的股东会。
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提案。即会议通知发布后,只能通过临时提案方式新增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从会议召开日倒推,非通知发出日)提交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会议召集人(通常为董事会)董事会收到提案后2 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2024 年新《公司法》已将临时提案权的股东持股门槛从 3%降低至 1%,扩大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即若临时股东会如果增加重大资产并购重组提案,最晚12月9日书面提交给董事会,次日董事会发停牌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属于特别决议,需要2/3以上表决权在股东会上通过。
12.19临时股东会如通过重大资产并购重组提案,12.22提交给交易所,交易所两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如受理,12.24交易所正式处理。
若12.10停牌,10个交易日是12.23,平安夜当日复牌。
最快关门日是今天收盘,即从12.08~12.19停牌,19那天通过后,12.22开复牌,同日提交给交易所。
因此,今年股东会前只有3个交易日可以博弈重组预期了,过了12.09后,今年已无并购重组的任何可能。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吧。
感谢股吧,感谢给我指出错误的朋友,让我提高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