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400245 证券简称:R 汇车 1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转债代码:404004 转债简称:汇车退债 公告编号:2025-131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六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汇车退债”(以下
简称“本次收购”)。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
中长期处置意向的议案》。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中长期处置意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06)(以下简称“《收购债券公告》”)。
2、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
持有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00 至 12 月 4 日下午 15:00,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
“线上申报”)方式,就是否接受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目前线上申报
方式已经截止。
3、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或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申报意愿的债券持有人,可在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12 月 11 日下
午 15:00,通过其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托管人线下申报意愿。通过线下方式
申报意愿的具体实施安排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披露的《关于“汇车
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愿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以下简
称“《线下申报公告》”)。各证券公司、托管人也将向该类债券持有人征
集意愿。如债券持有人对流程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其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
托管人咨询相关情况。
4、本次收购的“汇车退债”需符合本次《收购债券公告》中收购方案所确定的
各项条件。现对本次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以及意愿申报结束后债券注销及资
金划付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
一、本次申报收购意愿的事项
持有“汇车退债”的持有人就是否参与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即是否接受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收购“汇车退债”持有人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汇车退债”进行意愿申报。
本次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债券公告》。
二、本次申报收购意愿的基本安排
(一)参与收购意愿申报的主体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
券持有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通过线上申报方式,就是否接受本次收购
向公司申报意愿;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或未能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意
愿的债券持有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通过线下申报方式,就是否参与
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以下简称“线下申报”),线下申报的具体实施安排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披露的《关于“汇车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愿申报的公告》。
(二)收购意愿申报时间
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00 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申报意愿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期间每个交易日的 9:00-15:00,线上申报意愿时间总计 15 个交易日,
目前线上申报方式已经截止。
通过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意愿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三)线下申报的实施程序
“汇车退债”持有人应在线下意愿申报期间通过向其所持有的“汇车退债”所对应的托管券商提供本公告所载的线下申报相关资料的方式申报同意参与本次收购。债券持有人作出一次或多次申报意愿的,如其中包含“同意参与本次收购”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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