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投”)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2、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
3、若前述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5、本企业授权上市公司办理本企业因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合肥国投的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对外转让,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内部重组或资产划转的不受前述限制;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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