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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12:36:5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看了下APP,退订的没多少辆,都是yu7promax,价格比较高。价格区间34万到42万。我逐辆数了下,总共才六百多辆,就算我叔的有些误差,也就是七百辆左右。按照40万每辆车算,也就是2.8亿。相比小米的订单,可以忽略不计

发表于 2025-12-01 12:30:4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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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雷军发文称小米汽车将开启现车选购。

  全文如下:

  小米汽车APP现车选购的功能即将开启,12月26日24点前锁单,预计年底前可提车。

  现车包含全新现车、官方展车、准新车,已通过严格质检,可享快速提车、完整原厂质保和售后,部分车型可享优惠。官方展车和准新车等都是经官方修复的新车。

  12月1日12点,已锁单未交付用户可优先改配同车型现车。

  12月3日10点,“现车选购”面向全部用户开放。

  据小米汽车官微消息,2025年11月,小米汽车交付量持续超过4万台。

  官方称,数据来源于小米汽车数据中心,统计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0点至11月30日24点,以全系整车实际交付为口径。

  据媒体报道,近日,小米汽车交付周期较原定计划再次缩短,最快可至22周。其中,SU7 Pro与SU7Max提车周期均为6~9周,年内可交付。前述人士表示:“SU7自YU7推出后,交付速度其实一直很快。YU7的产能也在提升,只是留存订单较多,目前不同版本的交付周期为3个月到5个月不等。”

  此前小米汽车未交付车辆却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尾款一事,引发热议。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相关案件,判决小米相关公司向涉事消费者返还双倍购车定金,合计10000元。

  从公开信息看,这或是全国首例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的宣判案件。

  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试驾后通过小米汽车App订购了一辆售价31.89万元的霞光紫SU7 Max,支付5000元定金,定金由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双方正式确立买卖合同关系。同年10月,因资金周转问题,李女士与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协商顺延提车,双方达成补充约定:订单有效期为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内,李女士可随时申请排产,排产后交付周期重新计算,超过有效期未排产则视为李女士违约,定金不予退还。

  然而,2024年12月4日,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李女士,要求其在7个自然日内支付31.39万元购车尾款,否则取消订单且定金不予退还。李女士提出异议,认为未验车不应支付全款,但工作人员援引《小米汽车购买协议》格式条款回应,称尾款支付不受暂缓排产影响。2024年12月16日,小米海口公司以李女士未按期支付尾款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并没收定金;2025年2月21日,该公司进一步告知李女士,涉案车辆已于2024年10月完成生产下线,因未支付尾款订单已取消。此后,李女士通过市民服务热线投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沟通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明确三大裁判依据:

  其一,涉案格式条款无效。小米海口公司依据“收到尾款支付通知后7日内付款,逾期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的条款,要求消费者在未验车、未交付的情况下支付全款,实质加重消费者付款义务,变相限制其质量核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其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2024年5月1日,小米汽车在《小米SU7答网友问(第三十四集)》中明确答复“支持验车后付尾款”,该官方宣传构成消费者订立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而小米海口公司的实际操作与宣传相悖,剥夺了消费者验车权利。

  其三,违反补充约定。双方已协商一致订单有效期360日,李女士可随时申请排产,小米海口公司在未收到排产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车辆生产并催收尾款,构成违约。

  最终,该法院判决:小米海口公司须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李女士双倍返还购车定金10000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应对小米海口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蓝鲸新闻、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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