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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22:17:5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湖南
24深能Y2如期付息,透视深圳能源的稳健底色近日,深圳能源(000027)发布公告,其发行的“24深能Y2”公司债将于2025年11月26日如期付息。此举虽为常规操作,却向市场传递出关于这家湾区能源国企财务健康状况的积极信号。核心付息信息一目了然根据公告,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付息日为本月26日。本期债券余额10亿元,当前票面利率为2.39%。具体到每位持有人,每10张面值1000元的债券可获利息23.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实得19.12元,符合资格的境外非居民企业则享受免税,实得23.90元。可续期条款彰显财务灵活性“24深能Y2”并非普通债券,其“可续期”特性值得关注。债券基础期限5年,但深圳能源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续期,这相当于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权益性资本,有助于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条款中赋予发行人的“递延支付利息权”,也为公司在极端情况下的资金周转提供了缓冲空间,增加了财务弹性。当然,此次按时付息表明当前无需动用此权利。低利率与国企信用的双重印证2.39%的票面利率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处于较低水平,这直接反映了资本市场对深圳能源国企背景和信用资质的认可。10亿元的利息支出仅约239万元,对于营收规模数百亿的深圳能源而言,付息压力极小,凸显其稳健的现金流和强大的偿债能力。简要结论此次“24深能Y2”的顺利付息,是深圳能源财务稳健、履约能力强的又一次例行体现。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公司利用低成本金融工具夯实资本基础,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对投资者而言,这类如期付息的公告,是观察企业基本面和财务纪律的一个可靠窗口。
发表于 2025-11-24 17:07:09

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债券代码:52403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债券代码:524032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

付息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支付自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4.债券代码:524032。

5.债券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

7.当前票面利率:2.39%。

8.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周期,
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 30 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10.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
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1.担保方式:无。

13.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 1 年(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的票面利率为 2.39%。每 10 张“24 深能 Y2”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12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9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

2.除息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

3.付息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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