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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21:26:2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东
这次厉害了!
发表于 2025-11-24 17:34:11

公告日期:2025-11-25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电站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恶劣气候、不可抗力等因素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的公告》,上述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源天”)与广东振森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振森”)组成联合体(广东源天为联合体主办方,广东振森为成员方),与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蓝骏”)签订《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交易对手方: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四)合同金额:1,888,371,566.75 元,其中广东源天承担
的工程任务金额为 1,876,371,566.75 元。

(五)合同工期:120 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蓝骏储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大鹏。

3.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等。许可经营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注册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蛟湖村大德路 3
号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1 栋 4 楼 02 室。

6.公司与深圳蓝骏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与深圳蓝骏发生类似交易。

(三)深圳蓝骏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建设一座电化学储能电站,容量为 300MW/1200MWh,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储能系统、储能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扩建间隔。
(二)合同金额:1,888,371,566.75 元,其中广东源天承担
的工程任务金额为 1,876,371,566.75 元。

(三)定价依据: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四)合同工期:120 天。

(五)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度计量和支付。

(六)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深圳蓝骏):发包人负责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等及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发包人应委托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发包人应
向承包人提供为完成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应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工作;及时明确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的评审确认工作;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广东源天、广东振森):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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