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上海拿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拿特 7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上海拿特”)未能如约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通能源”)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德锦”)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出具《协议解除函》,西藏德锦与上海拿特的股份转让协
议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解除。
2024 年 10 月 22 日,西藏德锦与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素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元素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1,3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022%。(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一、前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分别与上海拿特、上海洪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洪赢价值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洪赢”)、厦门汉云、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沪通创鑫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宁波沪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与厦门汉云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西藏德锦向上海拿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3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966%;向上海洪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0,9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2840%;向厦门汉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0,4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416%;向宁波沪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3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9966%。
西藏德锦与上海洪赢、宁波沪通、厦门汉云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上海拿特未能如约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西藏德锦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出具《协议解除函》,西藏德锦与上海拿特的股份转让协议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解除。
三、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与元素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西藏德
锦向元素基金以 27.00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1,3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022%。
本次协议转让前,西藏德锦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泰万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494,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300%。本次协议转让后,西藏德锦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泰万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144,1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27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西藏德锦 78,057,275 37.8400% 66,707,275 32.3378%
通泰万合 8,436,918 4.0900% 8,436,918 4.0900%
西藏德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86,494,193 41.9300% 75,144,193 36.4278%
元素基金 11,350,000 5.5022%
其他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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