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0 01:12:4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西
转发
发表于 2022-09-06 17:57:26

公告日期:2022-09-07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2-070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 年 9 月 6 日,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
海饲料”)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和相互信任,从双方助力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的目标以及长远发展战略出发,决定共同携手,在资产整合、构建水产产业生态圈、深化产业研究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探索水产产业创新发展新模式,连农带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忠

注册资本:91229.231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4)

主营业务:水产种苗的引进、繁育、养殖及销售;繁育水产种苗所需的饲料(海蛎、鱿鱼、海虫、丰年虫、绿荫藻、沙虫)、燃料(木柴);农副产品的收购(自用);水产品的研究、开发、养殖、收购、冷冻;加工、销售:水产制品、速冻食品。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水产饲料;零售:酒精饮料;提供餐饮服务。

注册地址:湛江开发区平乐工业区永平南路[一照多址:广东湛江吴川市黄坡镇(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大道 6 号]

国联水产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双方本着实现企业与养殖户共同富裕的原则,通过对水产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业务的合作,致力于解决水产行业瓶颈问题,助力水产业的良性发展和乡村经济振兴。

2、双方通过紧密的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深度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双方深度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进而提高效率和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3、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 在各自擅长的水产领域发展,粤海饲料侧重于水产上游养殖与饲料业务,国联水产则侧重于水产下游加工与销售业务,并通过增强资源共享水平,以实现双方在成本、管理、服务、客户满意度以及业绩方面的改善和提高。

(二)合作领域

1、资产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核心竞争力

双方均为水产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粤海饲料在水产饲料方面、国联水产在水产食品加工与销售方面各自具备行业领先优势。为了聚焦各自主营业务,相应对非主营业务和资产进行整合。国联水产拟对上游产业的海洋渔业养殖、对虾工厂化养殖等业务及资产进行剥离,粤海饲料可通过购买、租赁整合等方式,吸收国联水产上游产业的资产,实现自身主营的水产饲料业务品类扩充、产能扩大及
产业整合。通过资产优化,双方的主营业务优势更加强化,在产业链的上下游行业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构建水产产业生态圈,助力乡村振兴

双方以产业振兴为目的共同服务并驱动广大农村现代养殖业务的良性发展,以引导养殖、定向养殖、养殖科技赋能、资源赋能等方式助力上游养殖业的稳定发展,促进养殖户增收,打造乡村产业振兴运营新模式。

国联水产对上游水产品原材料有着稳定、量大的需求,粤海饲料产品需要服务众多水产养殖客户,双方通过水产养殖客户结成紧密的产业纽带。双方对现有产业链条进行优化升级,密切合作:国联水产通过定量、锁价等方式采购粤海饲料养殖户的水产品,解决养殖户销路问题;粤海饲料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及先进的饲料、动保等养殖技术赋能养殖户,实现水产品养殖定制化、标准化,实现收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