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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20:10:18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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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20:07:05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8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 将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晚披露《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结果及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以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价格涨幅为 241.59%,股价波
动较大,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临近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不足
两个月,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文书,且即使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文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
十日,时间非常紧迫,若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晚披露《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结果及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以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价格涨幅为 241.59%,股价波动较
大,投资者较为关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开市起停
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将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
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4 年 10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
京 01 破申 1179 号],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29,595.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134.52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429.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6.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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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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