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3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11 层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道夷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2,434,96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0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1,802,15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2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5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632,81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9%。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456,71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7861%。(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1,087,9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4%;反对 1,28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1%;弃权 6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09,7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05%;反对 1,28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7%;弃权 6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8%。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1,024,1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 1,34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2%;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45,9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28%;反对 1,34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8%;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4%。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6,231,8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13%;反对 6,114,2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20%;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宗媛、董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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