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20:07:07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澳大利亚
噢谢谢、我确实很无知
发表于 2025-11-17 19:52:25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30;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11 层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道夷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2,434,96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03%,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1,802,15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22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5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632,81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9%。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456,71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7861%。(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1,087,9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4%;反对 1,28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1%;弃权 6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109,7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05%;反对 1,28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7%;弃权 61,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8%。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1,024,1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 1,34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2%;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45,9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28%;反对 1,34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8%;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4%。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6,231,8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13%;反对 6,114,2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20%;弃权 8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宗媛、董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