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01:50:52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看看吧,一天天的
发表于 2023-01-19 18:48:12

公告日期:2023-01-20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和资源利用效率。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周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周健出售控股子公司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州”)60.603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4,4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中州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中州股权,福建中州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对方周健虽具有一定履约能力,且公司为保证其履约,要求其本人及其控制的海南思尚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福建中州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根据周健的履约情况分期释放,但仍不能排除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不能充分、及时履约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制的股权激励平台、跟投平台向福建中州增
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由于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VC、FEC 等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福建中州出现持续亏损。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及为优化公司资产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和资源利用效率,经公司与周健、郑辉东、海南思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桦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中州(以下统称“交易对手方”)充分协商后决定:不再继续履
行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21 日签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投资协议”);就投资协议及履行过程中确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公司与周健约定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约定外,其他各方均不再享有及承担。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再继续履行投资协议,公司将持有的福建中州 60.6032%的股权转让给周健,股权转让价格为 4,400 万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不再继续履行投资协议的《备忘录》;公司与周健签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健关于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股权事项的决策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周健:中国国籍,住所地上海市,现直接持有福建中州 27.9717%股权,间接持有 9.4552%股权,合计持有 37.4269%股权。现任福建中州执行董事、经理。
周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周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周健名下拥有的房产、证券资产及持有股权的情况,上述资产净额基本能够覆盖本次交易金额,其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公司将督促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8TTA0N14

3、企业类型: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