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22:03:1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苏
赞成债务重组的96.15%的人通过了
发表于 2025-11-13 18:45:23

公告日期:2025-11-14


股票代码:000981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公告编号:2025-077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经董事会全体
董事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增加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会议对象等内容。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如与此前发出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喻凯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喻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35 人,代表股份 3,385,545,60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6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2,990,282,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1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26 人,代表股份 395,263,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34 人,代表股份 397,344,96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81,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26 人,代表股份 395,263,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3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欧洲子公司债务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5,272,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21%;反对126,88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79%;弃权

3,386,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7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141%;反对126,886,280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