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8:40:22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转发
发表于 2025-11-13 18:1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渝川

K图 002480_0

  当前,多地政府正加大力度推动国有“三资”(即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金)改革,其中四川国资以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为核心抓手,相关工作亦不断加快推进。《四川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加快“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转变,提升国有“三资”管理水平。

  蜀道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新筑股份(002480)的重大资产重组,正是这一政策导向的实践。通过业务重构、资产注入与资本运作的三重赋能,公司不仅实现了企业自身业绩的大幅改善,更构建起“资源—资产—资本”的价值转化闭环。

  政策红利催生转型机遇

  国有“三资”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其高效运作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命题。四川省立足“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区、各企业资源禀赋及产业特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持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同时,提出要明晰规划落地实施路径,通过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金杠杆化”,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交通强省建设的主力军,主动扛起改革重任,以新筑股份为试点,启动“剥离低效资产、注入优质能源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系统性重组。

  据悉,此次改革并非简单的业务调整,而是深度契合“三资三化”逻辑的战略重构:通过资源资产化厘清产权边界,通过资产证券化激活资本活力,通过资金杠杆化放大产业效能,为国企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提供了清晰路径。

  重组赋能企业提质增效

  今年5月26日,新筑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根据6月9日披露的预案,公司拟通过“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组合操作,剥离长期亏损的磁浮业务与竞争激烈的桥梁功能部件业务,同时向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补充。

  通过这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剥离长期亏损与传统主业资产,注入资源优势明显的清洁能源资产。交易完成后,蜀道清洁能源将成为新筑股份控股子公司,以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为核心,协同“交通+能源”融合模式,带动售电、储能、碳资产管理等业务,打造综合能源服务企业。

  新筑股份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将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重组与四川国资“三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一是盘活存量资产,通过剥离亏损的磁浮业务和传统桥梁部件业务,止住“失血点”,实现低效资产变现。二是优化资本布局,注入蜀道清洁能源资产,推动国有资本向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三是资金杠杆化,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放大国有资本效能。

  “新筑股份的重组并非孤立案例,而是四川系统性推进国资改革的缩影。”一位业内分析师表示,“通过上市平台实现优质资产证券化,既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又提升了国有资本流动性,这正是‘资源—资产—资本’价值转化的关键路径。”

  业绩改善印证改革价值

  从三季报来看,新筑股份的业绩大幅改善。报告显示,新筑股份第三季度实现单季度盈利2541.84万元,同比增长135.30%。尽管前三季度营收因轨道交通业务剥离而同比下降,但亏损幅度同比收窄83.39%。

  业内人士指出,控股股东在“三化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进能源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丰富股东结构,通过主动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做大做强国有资产。

  当前,随着“十五五”规划建议对绿色能源产业的重点布局,新筑股份的转型恰逢其时。未来,依托蜀道集团的资源优势和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蜀道清洁能源集团将持续提升能源资产运营效率,助力四川实现“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的转化,为国家“双碳”目标和区域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力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