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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20:45:47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侵权行为,无异于偷盗。支持捷佳伟创维权 我在《狙击亚电科技IPO:捷佳伟创再演“一石二鸟”》的评论获得了大家的关注。

发表于 2025-11-12 18:33:40
来源:财中社

  日前,“赶碳号”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光伏设备龙头——捷佳伟创(300724.SZ)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亚电科技及其重要客户隆基绿能(601012.SH)一并告上法庭。

  消息称,此案尚未公开,但已获法院受理,或将于12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三方的复杂纠葛与行业内的激烈竞争态势被推至台前。

  IPO关键期

  这一诉讼发生时点极为敏感。

  亚电科技的科创板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于今年6月27日获得受理,7月21日进入问询阶段,并于9月26日更新了招股说明书,目前正处于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的关键阶段。

  而就在公司更新招股书、紧锣密鼓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9月,捷佳伟创突然发起诉讼,指控亚电科技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将隆基绿能列为共同被告。

  据其招股书,亚电科技是一家来自江苏泰州的湿法清洗设备厂商,自称专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但其业绩高度依赖光伏行业。其募集资金9.5亿元将用于研发半导体先进制程设备。

  但在更新的招股书中,亚电科技并未披露这一可能对经营产生影响的诉讼。相比之下,亚电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另一项由同行江阴瑞林精密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捷佳伟创此番行动,被市场解读为典型的“专利狙击”,意在利用诉讼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延缓甚至阻断亚电科技的上市进程。根据监管规则,涉及重大诉讼且可能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其IPO进程通常会受到影响。

  同样,对于将竞争对手与下游客户同时告上法庭的行为,有分析认为,这种做法借鉴了同行奥特维(688516.SH)的经验,即通过同时起诉设备制造方和使用方,最大化维权效果。但其实质目标或是通过施压下游客户,逼停竞争对手。

  捷佳伟创这种策略虽属法律范畴的“阳谋”,却凸显出设备企业在行业下行期的生存焦虑。

  产业链博弈

  无独有偶,此次诉讼背后亦是捷佳伟创、亚电科技与隆基绿能三方错综复杂的关系演变。捷佳伟创作为光伏湿法清洗设备的“王者”,市占率高达80%,而亚电科技则是其新兴对手。

  亚电科技虽自称是半导体晶圆前道湿法设备商,但其业绩高度依赖光伏业务。招股书显示,2025年1-6月,亚电科技对隆基绿能的销售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达51.91%。这意味着,隆基绿能的订单对亚电科技的经营状况至关重要。

  三者关系交织于供应链。隆基绿能是捷佳伟创的过往客户,也是亚电科技当下的大客户;而捷佳伟创与隆基绿能的关系早已出现裂痕。也因此,捷佳伟创此举颇有“破釜沉舟”的决绝之意。

  公开报道援引知情人士透露称,捷佳伟创目前已难以获得隆基绿能的新设备订单,甚至其工作人员被禁止进入隆基绿能的BC电池车间。这种“决裂”无疑增加了捷佳伟创在本次诉讼中取证和维权的难度,或许也是其将设备使用方隆基绿能一并列为被告的原因之一,既为施加压力,也为便利取证。

  类似戏码曾在拉普拉斯(688726.SH)身上上演,尽管彼时当地政府及光伏企业多方协调,捷佳伟创仍坚持诉讼。企查查显示,虽然拉普拉斯已于2024年10月29日上市,但捷佳伟创的专利诉讼一直持续到2025年1月15日开庭。

  而这也是光伏行业的特殊生态决定的。设备企业与主材企业之间既是技术合作方,又存在利益冲突。

  光伏行业技术迭代迅速,在新技术导入初期,主材企业为推动技术路线成熟和成本下降,有时会主动或被动地促使设备技术扩散。这虽然加速了行业整体进步,但也导致了核心技术的快速外溢,使得设备企业难以独享创新红利。当行业从增量市场进入存量博弈阶段,这种“知识迅速扩散”的副作用便开始显现,加剧了“内卷”。

  隆基绿能董事长李振国曾公开呼吁构建“自主创新+协同合作”的闭环模式,避免技术快速扩散导致内卷。他暗示,有些设备企业坚持为全行业“交钥匙”,不利于构建稳定、封闭的创新生态链。有分析认为,此言直指捷佳伟创等设备商。

  但现实是,为降低成本,包括隆基绿能在内的部分光伏企业仍会扶持新设备商,间接助长专利侵权风险。

  此前的拉普拉斯案中,拉普拉斯正是隆基绿能在镀膜设备领域大力扶持的对象,不仅采购其设备,还通过多个关联方对拉普拉斯进行战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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