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81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2025年10月28日)的公司总股本1,627,639,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总股本由1,627,639,679股增至1,627,647,858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8,179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最新总股本1,627,647,858股作为分配股本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9999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6位,第7位四舍五入)。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627,647,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9999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2999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999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99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9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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